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号),以及生态环境部公告《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4号)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年产(石子、砂)***万立方米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石子、砂)***万立方米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公示内容:竣工验收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期:***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