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次) 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招标项目名称 | ***年泗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第二批次) | |||
招标项目编号 | EP-SXGC****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人 | 名称 | 泗县农业综合开发服务中心 | ||
地址 | 泗县经济开发区南二环路4号农业农村局南楼2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时超****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宿州市云集文化商业街3#楼***楼 | |||
联系人及电话 | 莫传城、刘书玲****、**** |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 | ||||
排序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
单位名称 | 上海**** | 青岛**** | 淮安**** | |
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四川中路***号5楼 | 青岛市市南区宁夏路 *** 号 G1 楼 *** | 江苏省淮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深圳路 9 号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投标报价(元/费率%) | 1.***% (约****.****) | 1.***% (约****.****) | 1.***% (约****.****) | |
工期(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日历天 | |
质量标准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规定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与批复。 | |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的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业绩 | 业绩:1.启东***-***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一标段)2.***年颍东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项目3.淮安市淮安区运西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勘察设计;奖项:元荡生态岸线贯通工程示范段(青浦) | 业绩:1.*** 年度涡阳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2.*** 年度天长市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察设计3.肥西县高标准农田暨“小田变大田”项目-引江济淮二期工程勘测设计;奖项:青岛市黄岛区泊里镇农村规模化供水工程设计 | 业绩:1.*** 年金安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一标段2.蒙城县 ***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计二标段3.***年全椒县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设计项目二标段;奖项:盱眙县淮河干流综合治理生态廊道示范建设项目 | |
项目负责人 | 姓名 | 谢先坤 | 秦晓波 | 倪言波 |
证书名称 | (水利水电工程) | 正高级工程师 | 高级工程师 (水利工程) | |
证书编号 | ***GEEACA*** | 鲁******** | **** | |
综合评估得分 | ***.*** | ***.*** | ***.*** | |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 见评标情况一览表附件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 | |||
公示时间 | ***年4月***日-***年4月***日 | |||
招标代理费 | **** | |||
提出异议的方式和渠道 | 1.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下午2:***-5:***)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具体联系方式见该表上述地址。 2.也可以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异议材料需要电子签章,网址http://ggzyjy.****:***/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系统后选择项目,点击“异议”菜单提交异议材料。 | |||
异议注意事项 | 异议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7)异议人为法人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为其他组织或个人的,异议材料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8)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出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的; (2)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未在公示期间提出异议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
提出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诉应遵照相关法律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信访处理办法》(宿公管委[***]2号)等文件,投诉人可以通过书面或者电子交易系统线上投诉。 | |||
投诉受理单位 | 泗县农业农村局 | |||
单位地址 | 泗县经济开发区南二环与虹乡路交口东***米 | |||
联系人/联系电话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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