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港桂平港区木圭3号至5号泊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澄清公告(一)
项目编号:E****0****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贵港港桂平港区木圭3号至5号泊位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0****)作如下澄清:
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2.2.4(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中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强制性要求得***分。”现澄清为“总监理工程师中满足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强制性要求得***分。”
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评标办法2.2.4(2)商务评审评分标准中总监理工程师的业绩、资质“2.具备注册设备监理工程师证书的,加3分”删除。
3.本项目原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4月***日9时***分”,现更改为“***年4月***日9时***分”。
4.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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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年4月***日
附件:澄清公告.pdf附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附件:[E****0*******]贵港港桂平港区木圭3号至5号泊位工程施工监理.GXCF附件:答疑澄清说明文件.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