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心集采-YZQ***-***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物业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项目编号由:中心集采-YZQ***-***,变更成:中心集采-YZQ***--*** 第五部分 评审标准当中“一、评标方法”当中“2.2评分细则”当中“三、商务部分”当中“人员配备”里面的内容修改成: 一、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一)项目经理(4分): (1)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证书得2分; (2)具备物业服务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工作经验≥2年的得2分。 (二)电教员(4分): (1)具有高级网络工程师证的得2分; (2)网络运维工作经验≥2年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及项目经理和电教员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社保(不含当月)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二、其他人员 (一)保安员(3分) (1)任意一人具有退出现役证(或退伍证)的得2分; (2)任意一人具保安工作经验≥2年的得1分; (二)日常保洁员(4分): (1)具有高级保洁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得的2分; (2)保洁工作经验≥2年的得2分。 (三)会务员(4分): (1)具有红十字会颁发的救护员证的得2分; (2)会务工作经验≥2年的得2分。 评审依据:提供以上相关证书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及工作经历证明加盖投标人公章,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原招标文件当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共宜春市袁州区委党校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