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及五家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单位采购
三、 采购项目编号:DCZ****8-1
四、 采购内容:
(一)项目内容:车辆维修定点单位采购。(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注:1.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2.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能力的投标人。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2)截至评审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信用辽宁”网站(www.****)、“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www.****)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本项目采用工时单价报价,报价超过上限的视为无效投标)。(四)报名要求:供应商申请购买磋商文件: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授权书,以上材料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五)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发售磋商文件。(六)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套,售后不退。(七)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与地点:****:***至***:***(北京时间)****会议室(地址:****-2号)。 (八)磋商时间与地点:****:***(北京时间)****会议室(地址:****-2号)。(九)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2号
2、采购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人民医院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特别说明:根据《大连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公布***-***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大财采【***】***号)相关规定,本项目属于采购单位自行组织的非政府采购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不纳入财政部门监管范围。凡涉及与本项目有关的询问、质疑、投诉、举报等事宜,供应商应向代理机构(如有)、采购单位或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