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溪市平山区主城区内防洪排涝设施改造工程二期地勘服务项目更正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本溪市平山区主城区内防洪排涝设施改造工程二期地勘服务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已本次发布的采购文件为准更正日期:*******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开标时,投标人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供应商解密时长自开标截止时间起***分钟,因政府采购系统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将酌情延长解密时长。 4.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投标人,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本溪市平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5号***室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