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供应商:
我公司受采购人南宁市第十五中学的委托,拟对南宁市第十五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项目编号:NNZC***-G3-***-NNXM)进行公开招标采购,为了保障政府采购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现对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需求、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等内容予以预公示。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若认为本项目上述要求存在唯一性或排他性等问题,请于***年4月***日***时***分前以书面形式(意见函须加盖公章 )向我公司反映,以便我公司完善采购文件。如供应商需提交意见函,请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提交意见函原件。意见函应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专业人员个人请提交意见签名,并附身份证、职称等复印件。
对各有关供应商、专业人员等逾期送达、匿名送达以及其他不****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2号综合楼(鲤湾路办公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附:南宁市第十五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招标文件预公示内容
南宁****
***年4月***日
附件信息:
南宁市第十五中学教学综合楼工程监理服务公开招标采购文件(预公示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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