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海政地复〔***〕***-6号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大公镇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零售商业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结束时间: | ****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本次出让土地的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 获取 挂牌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 在 南通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平台(http://****)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海政地复〔***〕***-6号 号地块:**** ***时***分 至**** ***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1.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外注册企业,则需在海安市注册设立一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由新公司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竞得人如为海安市内注册企业,拟注册设立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从事受让地块的开发建设的,需在竞买申请时按规定申请。在项目竣工前,新公司股权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由数据局负责落实,大公镇人民政府负责监督。不按规定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2.竞买报名时上传签署的《按期开发履约承诺书》,承诺若竞得后未按约定开发建设的,****************纳入违背承诺暂停竞买资格名单;未提交承诺书的,不得参与竞买报名。 3.出让金缴纳:竞得人于签订出让合同后***日内将土地出让金缴清。 4.土地交付:在出让金缴清并在受让人申请交地后一个月内由大公镇人民政府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因土地交付产生的任何经济、法律责任均由大公镇人民政府和竞得人承担。 5.开竣工约定:土地交付后6个月内开工,土地交付后***个月内竣工。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须在签订出让合同后***日内提交详细开发计划(含开工、竣工、投资进度节点)。 6.成交后地块竞得人须持与大公镇人民政府签订的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至我局签订出让合同,否则将取消其中买资格,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大公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联系电话:****)。建筑物作价款由竞得人另行支付,地上建筑物处置协议由所在区镇负责监督、监管。地上建筑物安全责任由大公镇人民政府与竞得人共同负责,涉及不动产登记过程中需要办理的建筑物相关手续由受让人自行办理。 7. 因该地块位于省级生态管控区域内,根据海安生态环境局要求,受让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需切实维护生态安全。 8. 该地块由竞得人自持商业面积不少于商业总建筑面积的***%。 9.开发建设中涉及周边地块的,由土地竞得人自行与周边地块使用人协商解决;竞得人除按合同约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外,还须按国家、政府有关规定缴纳费、税。 ***.竞得人不得建设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的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 ***.本公告内容由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本期挂牌出让须知及有关附件办理。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戴云霞陈静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海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户银行:竞买申请人在网上交易平台上自行选定开户账号:网上交易平台自动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