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节县***年公平镇板屋村、浸塘村、沙湾村安全出行通道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表
(公示期:***年4月9日至***年4月***日)
项目标段名称 | 奉节县***年公平镇板屋村、浸塘村、沙湾村安全出行通道工程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重庆****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 (交货期) | 质量标准 | 拟任项目负责人 | ||
姓名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
第一名 | **** | ****.***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万维健 |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 | 渝****0**** |
第二名 | **** | ****.***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汪朝洪 | 二级建造师 注册证 | 渝****0**** |
第三名 | **** | ****.***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 杨翔 | 一级建造师 注册证 | 渝*******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二中标候选人:****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第三中标候选人:**** 资质: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否决投标条件:”A-***投标人投标总报价或者部分单项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未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能说明其报价的合理性。不合格投标原因:投标报价合理性说明中混凝土销售合同中未明确混凝土强度等级;建设工程劳务合同中劳务协议价****未明确具体工作内容。不能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投标函部分评审均合格。 | ||||||
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或者部分投标被否决导致有效投标人不足三个的竞争性论证情况(如有) | 无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联系人:****,联系电话:****)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奉节县公平镇人民政府 ***年4月9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重庆**** ***年4月9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