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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岚城新区小学(二期)项目总平面图变更公示

变更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采购业主*******于2026年04月09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招标变更公告:?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关于平潭岚城新区小学(二期)项目总平面图变更公示。请各有关单位及时调整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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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岚城新区小学(二期)项目位于海坛街道新桥村中山大道东侧,规划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总用地面积***.***平方米,建设单位为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原区规划局于***年6月***日批复平潭岚城新区小学建筑设计方案(含总平面图),***年1月***日核发平潭岚城新区小学(一期)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证号为建字第********号)。

现建设单位申请对平潭岚城新区小学(二期)进行变更调整,主要变更内容详见附件。变更后,容积率、建筑密度不变,绿地率符合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等相关要求。依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福建省城乡规划信息公开公示暂行办法》相关规范规定,现对拟变更内容在网站(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管委会网www.****)进行变更公示,征求各利益相关人及周边相关人的意见。公示时间为***年4月***日至***年4月***日(十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书面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2—反馈至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处。反馈材料中请注明真实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且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的,视为无效意见。反馈超出公示期的,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公示无异议后,我局拟核发该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附注:1.附图仅为变更示意图;

2.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空间规划编制与管理处办公地点:****;

3.联系人:****,联系方式:****-****。

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年4月9日

来源:平潭综合实验区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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