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XYL***GZ***A***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美术馆二沙馆区长期陈列灯光设备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 | “▲”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0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共计***条),完全满足得***分;每有一项带“▲”号参数负偏离扣0.***分。 注:带“▲”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在对应需响应的检验指标进行圈注标记,不提供、不圈注或提供部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对应的检测报告不符视为负偏离。 |
更正为:
1.采购文件中“第四章 评标”“三、评审程序”“3.详细评审”:
| 技术部分 | “▲”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 (***.0分) | 根据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号技术参数响应程度进行评审(共计***条),完全满足得***分;每有一项带“▲”号参数负偏离扣0.***分。 注:带“▲”的技术参数,投标人须提供由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带有CMA标识的检测报告扫描件,并在对应需响应的检验指标进行圈注标记,不提供、不圈注或提供部分与技术参数要求对应的检测报告不符视为负偏离。 |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2.原招标文件与更正公告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名称:广东美术馆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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