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经审查,***年4月9日我局对《水木冲尾矿库闭库销号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审批文件见附件),现将审批情况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期限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可以在六十日内向铜陵市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生态环境厅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铜官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邮 编:***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类别 | 环评文件审批文号 | 审批日期 |
水木冲尾矿库闭库销号工程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水木冲尾矿库(现乌木山西南侧山谷) | **** | 报告表 | 铜环铜审〔***〕2号 | ***.4.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