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南大工程服务类A***公招字[***]***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滨湖及中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结构安全性、抗震鉴定及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南湖校区滨湖及中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结构安全性、抗震鉴定及初步设计(含方案设计)服务
第3次答疑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HBSJ-***FJ-0****
各投标人:
现针对投标人提问,答复如下:
问:本项目为设计+鉴定服务,无施工内容。安全员 B 证为建筑施工企业专属证书,与鉴定服务无关、与合同履行无关。招标文件要求鉴定团队配备 B 证,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项,构成以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请求取消该条款。当前学校同时发布了南湖校区滨湖及中区学生宿舍修缮和首义校区校舍及配套基础设施修缮的两个同类型项目,大部分评审资格条件和评分条件都一样,而关于鉴定团队需要安全员B证作为加分项的条件首义校区没有而滨湖校区加了,该要求的安全员B证与本项目鉴定服务无关,这种设置是否为某些单位量身定做?该表述涉嫌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滨湖及中区学生宿舍修缮项目修缮楼栋数量比首义校区多、密度大、师生更密集。同时因房屋老化监测点多,现场检测工作量更大、安全风险更高。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现场作业人员及师生安全,配备安全员属于项目实际需要,与合同履行直接相关。鉴于行业实际情况,为保障项目进一步充分竞争,现将该评分标准修改为以下内容:“为本项目每配备一名专职安全员(提供投标人自行盖章的该人员从事过安全管理工作的证明材料即可),得0.5分,最多得1分”。
本项目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变更为***年4月***日上午9:***。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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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4月8日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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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