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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徽元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滁环办复〔2026〕113号)

拟建项目正文

公告摘要:

受*******委托,建筑市场招标网于2026年04月08日发布拟建项目:关于《安徽元博铝业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滁环办复〔2026〕113号)。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标讯里相关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或采购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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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来的《年产1万吨铝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项目编码:***-*******-***)和天长市生态环境分局预审意见(天环〔***〕***号)收悉。结合专家技术评审意见,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和分局预审意见。该项目位于位于安徽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十路以西、纬五路以北的地块,占地约***亩,总投资****,其中环保投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8条挤压生产线、1条喷涂生产线和1条阳极氧化生产线,并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建成后,可年生产1万吨铝合金制品(包括***吨基材、***吨喷粉型材和***吨阳极氧化型材)。

二、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书》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环境保护措施、总量控制方案、环境监测计划和园区规划环评文件及审查意见要求进行建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设计实施中应进一步优化项目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工程设计,采用先进的生产设备及高效的污染处理设施,提高清洁生产水平,减少污染物排放。

2、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生产工艺废气的收集处理,生产、输送、储存过程采用全密闭或负压收集处理,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气排放口。项目采用天然气为燃料。铝棒加热和时效燃气废气均采用8m高排气筒(DA***、DA***)排放;喷涂前烘干燃气废气采用8m高排气筒(DA***)排放;喷粉粉尘收集经“旋风+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喷粉固化有机废气经长管道冷却引至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与喷粉固化燃气废气一起经***m高排气筒(DA***)排放;喷砂粉尘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氧化线酸性废气采用生产线廊道密闭+槽口侧吸收集经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氧化线碱雾采用生产线廊道密闭+槽口侧吸收集经酸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模具房碱雾采用槽口侧吸收集经酸喷淋塔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DA***)排放。项目有组织废气硫酸雾排放执行《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5、表6中有关规定;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要求;非甲烷总烃执行安徽省《固定源挥发性有机废气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6-***)中相关限值。铝棒加热、时效,喷涂线烘干、固化等工序天然气燃烧废气执行生态环境部《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以及《滁州市锅炉及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要求限值。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项目污水采用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按规范要求设置废水排放口。项目喷涂线含氟废水经1座5m3/d污水处理站(采用中和+一级混凝沉淀+二级混凝沉淀工艺)预处理、以及氧化线封孔废水经1座***m3/d污水处理站(采用中和+一级混凝沉淀+二级竖管沉淀工艺)预处理后,与氧化线其余废水、模具碱泡废水、喷淋塔定排水以及初期雨水一起经***m3/d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中和+斜管沉淀+多介质过滤工艺)处理后,达到安徽《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表1中的间接排放限值和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其中氟化物≤1.0mg/L、总铝≤3.0mg/L)要求后,排入滁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接管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冷却塔定排水直接排入厂区污水管网。

4、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噪声源采取合理布局、安装减振消声设施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表1中3类区标准要求。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加强固体废物的环境管理,分类收集固体废物。落实危险废物厂内暂存措施和最终处置措施,防止二次污染,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建设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中有关规定。项目产生的废槽渣、氧化槽废酸,喷涂线脱脂、酸洗、钝化和氧化线除油等处理槽废液,污水站污泥、废润滑油、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其他一般固废应妥善处理。

6、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控措施。按规范设置围堰和导流槽。新建1座***m3事故水池和***m3初期雨水池,收集事故废水和初期雨水,确保事故废水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初期雨水不排入雨水管网。项目氧化线、喷涂区、罐区、危废暂存场所、污水处理站、事故池和化学品仓库等区域应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氧化线工艺废水采取明管收集,并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污染防治设施、设备在检修和故障时,应按《报告书》要求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必要时停止生产,并及时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强化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安全管理,杜绝发生污染事故。

7、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工作。施工期采取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施工现场等措施,确保施工期颗粒物排放满足安徽省《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表1监测点颗粒物排放要求,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的有关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废弃物等定点收集,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8、按《报告书》要求,该项目应设置以厂界为边界***米环境防护距离,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得建设敏感建筑。工程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保护诉求,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9、落实《报告书》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配备必要的分析设备,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在建设期、运行期的各种环境问题,确保周边环境功能不降低。

***、若项目的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向我局报告,且待正式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三、工程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各项环境管理、污染防治措施应一并落实。工程竣工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按规定对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应主动公开项目环评文件和验收报告,接受社会监督。

四、请滁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和天长市分局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并加****应在收到本批复***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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