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 | 分类: | 决策部署落实 | ||
| 发文机关: | 万安县公安局 | 发文日期: | **** ***:***:*** | ||
| 标题: | 平板电脑遗落车篮 警民接力物归原主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3月***日***时许,万安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队员正在万安二中附近巡逻。一名学生急匆匆跑来,手里拿着一部平板电脑。她是实验中学的学生刘瑾,在建设路一家店铺门口的自行车车篮里发现了这部平板,问了周围一圈,又等了几分钟,一直没人来认领,便跑来向队员求助。
队员接过平板仔细看了看,又抬头笑着对她说:“好样的小姑娘,拾金不昧值得表扬!”随后,队员走访了附近的几家商户,但商户们都说不知道是谁落下的,也没留意到有谁经过,队员便叮嘱道:“如果有人来找平板,麻烦您告诉他去站前广场警务站。”紧接着,队员带着刘瑾来到站前广场警务站,登记了她的身份信息,便将平板妥善保管起来,准备继续寻找失主。
***时许,北门桥警务站里,一名男孩在妈妈的陪同下急匆匆走了进来。男孩满脸懊恼,说自己下午骑车出去玩,到家才想起来平板还放在车篮里,回头去找已经不见了。队员一边安抚他,一边详细询问平板的品牌和特征。此时,队员想起工作群里曾收到失物招领的信息,等待认领的正是一部平板电脑,便立刻带领母子俩赶往站前广场警务站。
在站前广场警务站,男孩熟练地输入平板电脑解锁密码,队员确认无误后,将平板完好无损地交还到男孩手中。“以后下车多看一眼,贵重物品随身带好。”队员笑着叮嘱。妈妈拉着孩子,连连道谢:“真的太感谢你们了,也请一定帮我们谢谢那位捡到平板的同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