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建设项目(EPC)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宿州市党风廉政教育馆建设项目(EPC)(项目编号:EP-SZGC****)澄清如下:
1、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 技术标(主观分)采用暗标评审项目的编制要求中的:“标题用三号仿宋加粗字体居中( 一、二、 三、…),除一级标题外,其余均为正文部分。”现修改为“标题用三号仿宋(GB***)加粗字体居中( 一、二、 三、…),除一级标题外,其余均为正文部分。”
2、其余制作投标文件时系统中的正文及编制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本澄清公告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澄清未列出的事项均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
招标人:宿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
***年4月8日
办理流程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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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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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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