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医疗设备购置项目(第二次)更正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关于《***年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中医药事业传承与发展部分)》医疗设备购置项目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更正内容:本项目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北京时间)更正日期:*******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须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否则应自行承担无法正常参与项目的不利后果。供应商应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 (2)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请供应商携带CA、笔记本电脑等相关设备(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 (3)本项目兼投不兼中,如一个单位在两个及以上包组均为排名第一,则按包组的自然顺序确定其中标包组,其他包组不再具备中标资格。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沈阳市妇幼保健院地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