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变卖公告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将于***年4月***日***时起(变卖周期为***天,延时的除外)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武隆区巷口镇建设东路***号1幢2-9-2号房屋;
据产权证显示:证号为***房地证***字第***号,房屋建筑面积为***.***㎡,套内面积为***.***㎡,房屋用途为住宅,土地用途为住宅,所在楼层为名义层9层,权利性质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年4月***日,房屋现状:被执行人自用,(本次拍卖标的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即包括建筑物及其占用的土地使用权,包含室内装修,不包括可移动的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标的物有查封、有抵押。
注:1、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2、标的物所在小区为“乌江山水景苑”,********(****),每月物业费为****,截止***年***月共计欠费****,无法查询水、电、气等欠费情况,若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请竞买人自行前往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
3、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欠费(包括但不仅限于物管费、水、电、气费、大修基金、滞纳金等)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如有多人联合竞买,需在拍卖前7日向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5、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请各竞买人仔细查阅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评估报告等,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以上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由此可能造成的风险。
评估价:****,变卖价(预缴变卖全款):****,保证金:****,增价幅度:****(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根据预约情况辅拍机构安排分时段看样,意向竞买人如需看样,****办理看样登记,****联系电话:****-***-***、****潘老师。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庆渝拍卖(重庆)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变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天,如有竞买人在***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小时竞价倒计时;***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3、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保证金数额不足的,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强制执行。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七日向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若竞买人属联合竞买人,应当委托一名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竞买,且须在竞买开始前七日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特别说明:
1、个别社会中介机构隐瞒司法处置房屋情况,夸大参拍难度,向意向竞买司法处置房人员收取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费用,有的甚至以人民法院名义哄骗当事人,造成恶劣影响。竞买人参与司法拍卖,仅需按照网络拍卖公告要求支付保证金(未成交予以退还)后即可参加拍卖。拍卖过程中人民法院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看房费、代拍费、代理过户费等各种名义的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亦无需承担任何拍卖佣金。任何个人或者机构向您收取所谓的各种名义的费用,请意向竞买人谨慎对待,以防上当受骗。
2、若涉及标的物结构调整,受到相关行政机关处罚,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本院不承担变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物管、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所有欠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欠费)由买受人自行到有关部门进行充分了解并由买受人承担,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相关费用(搬运费、装卸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上述情况若与实际状况不符,以实际状况为准并以实际现状进行交付,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法院、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5、司法拍卖、变卖成交、以物抵债的,标的物过户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各自缴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应在收到拍(变)卖成交或者以物抵债裁定书后***日内办理过户税费缴纳和税费退还手续,逾期未办理税费缴纳或者退还手续的,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特别注意:出卖人应当主动配合买受人并提供合法有效凭证(包括但不限于税务机关监制的正式发票、相关境外交易单据或海关报关单据、完税证明等),以便从其转让收入额中减除相应的财产原值、拍卖财产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及有关合理费用。出卖人如不能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征收管理机关可能依法直接按照拍(变)卖成交额或者以物抵债的金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计征个人所得税】。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到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申请,经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确认。
***、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七日与本院联系。
***、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变卖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中止、撤回及暂缓变卖。
***、竞买人应于变卖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应在变卖成交后***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六、银行付款方式:
1、银行付款方式:汇款至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武隆红豆树支行、账号:********0****),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变卖成交后买受人在变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支付变卖尾款的,执行法院应当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从原买受人缴纳的变卖预缴款中依法扣留保证金不予退还,扣留的保证金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债务。
3、变卖未成交(即流拍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六、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七、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本次变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佣金及服务费。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辅助机构:****:****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地址:****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
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六年四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