绩溪县***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绩溪县***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4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本项目响应文件须为纸质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HRH-CG-****
项目名称:绩溪县***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绩溪县***年度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环境质量监测,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从***年二季度开始,至***年一季度结束,包含4个季度的监测工作,自与供应商签订合同之日起于***年3月***日前完成采购内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3)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供应商***年以来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或被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或生态环境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未整改到位、责令停业、吊销资质认定证书或营业执照的。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计量认证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4月8日至***年4月***日,每天上午8:***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
售价:****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4月***日9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宣城市绩溪县华阳镇望徽路五号4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标段(包别)划分:1个
2.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3.采购项目的项目介绍、数量、规格描述或服务要求等详见采购需求。
4.本公告在宣城市生态环境局官网上发布。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宣城市绩溪县生态环境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
地址:****
联系方式:****-****
邮 箱:****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附件:采购需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