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县寨蒿镇***年寨蒿社区便民桥水毁修复项目更正公告
来源: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日期:****文章字号:大中小
| 一、项目基本信息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P********H | ||||||||||||||||||||||||||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榕江县寨蒿镇***年寨蒿社区便民桥水毁修复项目 | ||||||||||||||||||||||||||
| 项目序列号:ZFCG******* | ||||||||||||||||||||||||||
| 首次公告日期:**** | ||||||||||||||||||||||||||
| 二、更正信息 | ||||||||||||||||||||||||||
|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 ||||||||||||||||||||||||||
| 更正内容: | ||||||||||||||||||||||||||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评分细则 | 商务部分: 驻场承诺(5分):承诺本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共、主要管理人员 (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更换,并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天。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2%罚款,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1%罚款;出现3次及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所有罚款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承诺基本的得3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总工承诺每增加 1 天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函为准计分(格式自定)。 | 商务部分: 驻场承诺(5分):承诺本公司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 (施工员、质量(检)员、材料员、资料员)不得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更换,并且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不得少于***天,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少于***天。如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主要管理人员未取得发包人的书面同意而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每次按中标金额的2%罚款,其他人员每人每次按中标金额的1%罚款;出现3次及以上清退出场,已完成的工程量不予结算,并赔偿造成的损失。所有罚款金额从工程款中扣除。承诺基本的得3分,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承诺每增加 1 天的加1分,本项最多得5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加盖电子印章的承诺函为准计分(格式自定)。 | 2 | 采购最高限价 | 采购最高限价:****.**** | 采购最高限价:**** |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 四、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榕江县寨蒿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贵州**** | 地址:****A栋***层***号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