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号令)、《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号)、《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国土资发〔***〕***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余县自然资源局拟以协议方式出让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位置 | 地块面积 | 规划用途 | 出让年限 | 规划性控制指标 | 协议 出让 价格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率 | |||||
大余县新华工业小区锐丰厂区东侧宗地 | ***.***平方米(约2.9亩) | 工业用地 | ***年 | ≥1.0 | ≥***% | ***%-***% | **** |
二、受让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规定外),均可提出用地申请。凡在本县有拖欠土地出让金、土地违法违规案件未作处理的、未按合同约定开竣工建设的、有违法违规信用记录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不得参与竞买。
三、公告期限
***年4月8日至***年5月8日。
四、用地报名申请与登记
在公告期限内,申请人持意向申请书,个人持有效身份证明,单位持营业执照副本(或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或单位委托他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有关资料,到大余县自然资源局三楼土地收购储备交易股提出用地申请,并接受资格审查。
五、确定供地方式
1、在公告时间内,若该宗地只有一个意向用地者,且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将按照《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协议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2、在公告时间内,若该宗地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将按照《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采取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时间另行确定。
六、查询网址
本公告和本次协议出让结果在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同步发布。查询网址:大余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
七、联系方式
出让人: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大余县自然资源局
***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