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全服务)
购买服务项目名称:街道安全服务
购买服务内容:保障街道辖区公共安全、提升安全治理效能,为街道办公区域及辖区指定范围的日常巡逻、人员及车辆进出管理、安全隐患排查等,委托乙方提供安全服务。
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从街道年初预算街道后勤保障专项经费中支出。
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一)具备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独立企业(事业)法人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二)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
公示时间:***年4月8日—***年4月***日(较前一个时间节点间隔五个工作日)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安宁市人民政府青龙街道办事处
***年4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