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表面公司就地还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的严肃性、公正性及公众知情权,现将该项目环评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地 址:****A区生态环境局窗口
项目名称: ****表面公司就地还建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或措施.doc
有关部门的意见: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出具备案表,项目代码:***-*******-***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