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8日-***年4月***日(***个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即日起,公众可以在***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我局受理中心办事窗口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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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项目概况 | 受理日期 |
1 | ****年产一万吨高性能秸秆木塑型材智能制造项目 | **** | 循环经济示范园 | 本项目位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循环经济示范园东二环西侧,项目新建厂房约***平方米,拟购置PVC板材生产线7条,PE板材生产线3条,配套建设变配电、给排水、消防、环保设施等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能够达到年产***吨PVC板的,***吨PE板的生产能力。 | ***-4-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