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年4月1日至3日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方式:
Email:kmshbjspc@****.com
电话/传真:****
通信地址:****
邮编:***
***年4月1日至3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文件名称 | 批复文号 | 批复时间 |
1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宝马4S店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2-***号 | ***年4月1日 |
2 | 昆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万吨功能性无机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昆生环复〔***〕***-7号 | ***年4月3日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