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云和著” 项目利害关系人、各有关单位:
****“青云和著”项目位于郴州市北湖区九子塘路与梨树山路交叉口西北侧。***年3月该项目进行了方案调整且调整内容比较大。
****申请,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有关规定,原证已****位于郴州市北湖区九子塘路与梨树山路交叉口西北侧“青云和著”项目《建设用工程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字第********号]。该项目利害关系人、各有关单位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署名书面形式告知我局行政审批科(地址:****-***号窗口,电话:****-****);逾期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依法办理上述规划许可证注销手续。
附件:
1.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号、建字第********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