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牌日期:****原文链接地址
| 项目编号 | GR***LN**** |
|---|---|
| 项目名称 | (***)***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政府沙河街道办事处报废车辆转让 |
| 资产类别 | 其他资产 |
| 转让方名称 | **** |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元) |
| 挂牌期间 | 5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 |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转让说明事项 | 一、标的物付款方式及交割。 1、参与竞价方应在竞价前,先交纳挂牌价格的***%竞价保证金,并同意签定现场踏勘确认书,则有权参与竞价。最高出价者为最终受让方,并以其承诺的最高价为成交价。 2、意向受让方在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其余价款(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及交纳施工保证金伍万元(由委托方指定账户收取)后,在规定期限内由车辆产权单位与受让方完成此项资产交割。 3、如因受让方原因,自竞价结束之日起超过***个工作日未签订《资产转让合同》及未付清余款,将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购买,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另外,车辆产权单位有权将转让标的另行挂牌转让。 4、受让方承担与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包括:评估费****(评估公司提供评估费发票)、手续费、拆解费用、运输费用、税费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二、施工工期:签订合同并支付余款后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必须将所有标的物停车场地装卸、运输出库;整个过程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并由受让方负责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相关环节的一切安全责任。 三、施工要求:在中标之日起3个月内每台报废车辆需受让方出具国家商务部认定的《机动车回收证明》(注明车架号)及车管所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所有施工要求都作为退还施工保证金的必要条件。 四、转让标的瑕疵 此次处置报废车辆数量、规格、型号、完整程度等状况均以实物为准,产权单位与委托处置方(****)及沈阳联合产权交易所均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 五、报名时间:详见沈交所网站项目信息披露时间 六、文件递交、竞价时间及未尽事宜与沈交所联系(本项目不提供任何发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