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特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年产5万吨高性能电缆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建设类型:新建;
项目概况:项目租赁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高新区池州起帆电缆产业园三号地块3-3#厂房(中心坐标为东经***.****°,北纬***.****5°),建筑面积为***m2,购置高速加热混合机、密炼挤出生产线、单阶异向平行双螺杆挤出生产线、双向双阶双螺杆密炼挤出机组等***多台套生产设备,建成PVC电缆料生产线4条、低烟无卤电缆料生产线6条,形成年产PVC电缆料3万吨、低烟无卤电缆料2万吨的生产能力,综合年产电缆料5万吨。项目于***年1月***日取得了池州市贵池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名称:****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级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邮寄信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提交意见。公众意见表见其附件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请在公告后***个工作日内,将您的意见及时反映给环评单位或建设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