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年3月***日-4月3日我局对镇远县贵州东立3号水泥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4月7日-4月***日(7个工作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话:****-****传??? 真:****通讯地址:****“市民之家”三楼邮??? 编:*** | |||
|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
| 序号 | 文件名称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贵州东立3号水泥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号 | ***.3.*** |
| 2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崮维木业年产***万立方米家具板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号 | ***.4.1 |
| 3 | 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台江县方召风电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黔东南环表〔***〕***号 | ***.4.1 |
黔东南环表〔***〕***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镇远县贵州东立3号水泥磨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黔东南环表〔***〕***号:黔东南州生态环境局关于贵州崮维木业年产***万立方米家具板材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