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4月2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了审批,现予以公告。
本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届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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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审批文件 |
1 | **** | ****改扩建项目 | 卢行审环评[***]***号 | ***.4.2 | 批复 |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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