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JH项目鸥浦乡
配套采石场建筑用凝灰岩矿
采矿权挂牌出让成交结果公示
呼矿示【***】1号
一、中标人/竞得人
名称:大兴安岭呼玛对俄****
场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呼玛镇长虹路南电视台道东侧(呼玛工业园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成交时间、地点
时间:***年4月1日
地点:****
三、成交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兴安岭地区呼玛县JH项目鸥浦乡配套采石场建筑用凝灰岩矿
开采矿种:建筑用石料(凝灰岩)
地理位置:呼玛县鸥浦乡
面积:0.***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如下(***国家大地坐标):
1,****.***,****.***
2,****.***,****.***
3,****.***,****.***
4,****.***,****.***
开采标高:***米至***.5米
资源储量:***.***万立方米
资源开发利用情况:新建矿山。待出让后竞得人需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须按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多目标管理、开发全过程的动态管理要求:⑴采矿权人必须严格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进行生产。⑵每年采矿权人需向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报送《矿产资源储量年度报告》,配合完成全过程的动态监管。⑶同时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要求,对竞得的矿区范围开展地质环境恢复与土地复垦工作,其恢复治理责任由竞得人一并履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需编制矿区生态修复方案,须按照方案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大写:叁拾伍万壹仟伍佰元整)
出让收益率:0%
四、采矿权成交价及缴纳时间、方式
成交价:伍佰壹拾万零壹仟伍佰元整(大写)(¥****)
缴纳时间:***年4月***日前
缴纳方式:一次性缴纳
五、申请办理采矿登记的时限
竞得人在****前持《采矿权出让合同》、《成交确认书》、采矿权出让收益支付凭证和登记管理机关规定的相关资料办理采矿登记手续,领取《采矿许可证》,逾期未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成交确认书自行废止。
六、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时间:***年4月2日至***年4月***日
如对本公示内容存在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其他提出异议的方式)向呼玛县自然资源局提出。
本公告在呼玛县政府门户网站、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同时发布。
呼玛县自然资源局
***年***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