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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

招标公告正文

公告摘要:

***********招标公司受业主*******委托,于2026年04月02日在建筑市场招标网发布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026年法律顾问服务)。各有关单位请尽快与公告中联系人联系,及时参与投标等相关工作,以免错失商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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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年法律顾问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加。通过采购人组织综合比选小组评审,择优确定1家律师事务所作为本年度法律顾问。

一、项目名称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年法律顾问服务

二、购买服务内容

(一)为采购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服务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为采购人制定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意见;

(三)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调解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负责撰写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

(四)参与重大项目的洽谈以及重要法律文书、合同、协议的起草、修改、审查工作;

(五)参与处理重大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涉法事务;

(六)负责采购人工作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讲座;

(七)需要法律顾问参与的其他事务。

三、对承接主体的资质要求

(一)承接主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能提供本项目规定的服务内容。

(二)承接主体及提供服务的律师没有受过刑事处罚,没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三)承接主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承接主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成立的除外。

(五)承接主体在所参加的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承接主体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长期履约能力和律师团队。

(七)承接主体针对采购人需求能够快速响应。

四、购买服务主体

(一)项目预算:购买服务预算经费****(大写:贰万元整,含税),从法律顾问经费中列支。

(二)服务对象: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

(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以协议签订时间为准)

(四)采购方式:综合比选

六、公示时间

***年4月2日-***年4月***日。

七、公示结束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获取时间:***年4月***日至***年4月***日(上午9:***-***:***,下午***:***-***:***,公休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

获取方式:现场登记领取,***年4月***日***:***后逾期登记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参与资格。

八、购买时间

本公式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联系人:****

电话:****

安宁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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