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国县水利局拟在江西省赣州市兴国县河流(江湖段、龙口圩镇段、河山段、华红段)附近实施兴国县平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保部令***年第4号)的要求,现向公众公告以下信息,公示时间截止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完成。
(一)建设项目概要
(1)项目名称:兴国县平江流域中小河流治理工程
(2)建设单位:兴国县水利局
(3)建设性质:新建
(4)项目投资:****
(5)建设地点:****(江湖段、龙口圩镇段、河山段、华红段)
(6)项目概况:河道治理总长***.6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1)江湖段:岸坡整治总长4.***km(其中干砌石护岸2.***km,挡墙护岸0.***km,联锁式生态护岸1.***km);抛石固脚0.***km;河道疏浚0.***km;新建砼巡查道路2.***km;新建下河台阶6处。2)龙口圩镇段:加固或新建堤防长2.***km(其中堤防加固长0.***km,新建土堤长1.***km);岸坡整治长0.***km(其中贴坡式挡墙护岸+抛石固脚0.***km,抛石固脚0.2km、干砌石护岸0.***km、砼悬臂式挡墙护岸0.***km);新建自排闸2座,新建堤顶泥结石路2.***km,恢复砼路面0.***km。新建4处下河台阶,新建必要的工程监测设施。3)河山段:岸坡整治总长1.***km(其中干砌石护岸+草皮护坡1.***km,联锁式生态护岸0.***km);堤防加固0.***km;新建自排涵2座,新建自排闸1座,拆除重建漫水路1座,新建桥涵出口消力池一处。4)华红段:堤防加固段长1.***km(其中新建联锁式生态护坡段长1.***km,新建堤顶砼路面1.***km);岸坡整治段长4.3km(其中新建联锁式生态护岸段长1.***m,干砌石护岸长2.***km);抛石固脚长2.3km;拆除重建自排闸1座;新建下河台阶8处。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兴国县水利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名称:****
联系人:**** 电话:****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已于***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等配套文件也予以公告,与该办法一并施行。在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以填写公众意见表的形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xxgk***/xx
gk/xxgk***/***/t****_***.html
(五)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参与主体范围:包括可能受建设项目影响及对建设项目感兴趣的有关单位和一般公众,熟悉本项目所属行业或相关环境问题的专家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通过邮件、传真、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项目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兴国县水利局
***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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