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年4月1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4月2日- ***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铜冶炼渣尾矿铁资源回收利用项目 | 铜陵市铜官区金山西路1****南厂区内 | **** | **** | 依托现有转炉渣尾矿库、脱水车间,新建磁选厂房,新增粗选磁选机、精选磁选机、陶瓷过滤机等生产设备,年综合利用***万吨尾矿渣浆,建成年产铁精矿***吨的生产能力。 | (一)严格水污染防治。全厂实行清污分流,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拟建项目产生的废水(磁选浓缩废水、过滤废水、浓缩溢流废水)依托渣选课区域循环水系统,经沉淀后作为生产循环水重复利用,不外排。 (二)强化大气污染防治。拟建项目生产过程为湿法作业,不产生废气。建设期要做好道路扬尘、施工扬尘防治,减少对周边环境敏感点的影响。 (三)优化渣选课区域设备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采取隔声、减振等有效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 (四)细化固体废物管理。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磁尾矿外售利用,循环水池沉渣定期清理返回生产工序中的浓缩机处理,废机油、废油桶等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按照分区防治原则严格落实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和监测计划,做好磁选厂房、铁精砂库(原转炉渣尾矿库)的防渗措施。 (六)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按规定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环境应急设备和物资,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练。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