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宁鼎采招-***-***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国共产党石嘴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食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1、原一标包招标文件中:“第一章 投标邀请(招标公告)中“一、项目基本情况5预算金额变更为****元”;2、所有标包招标文件中“第七章 评审因素和标准”中商务标响应情况2变更为配送人员具有相关部门出具的健康证,有1人得2.5分,满分为5分,需提供健康证复印件或扫面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附在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3、发布的招标公告中开标地点变更为石嘴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其他未变更事宜以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2.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 3.本次更正已制作澄清文件并已上传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答疑澄清文件"中,请投标单位自行下载澄清文件查看。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A1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电话: ****-****
五、附件
采购文件:
| 招标文件正文.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