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年3月***日)
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年3月***日- ***年4月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 邮箱:**** 通讯地址:****,铜官区人民政府旁智慧铜官运营管理中心三层 联 系 人:铜官区生态环境分局环评室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要求听证。 | |||||||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 | |||||||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评 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 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水木冲尾矿库闭库销号工程 | 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水木冲尾矿库 | **** | **** | 拟建项目位于安徽省铜陵市铜官区水木冲尾矿库,项 目总投资约****,其中环保投资约****。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库区滩面平整工程,排洪系统整治工程以及滩面整平顺坡、覆土植被防护、安全监测设施的维护和更新、初期坝及堆积坝坡面维护等其它工程。 | (一)加强大气污染防治,落实各项防尘降尘措施。裸露区域铺设防尘布,基建施工落实六个“百分百”,道路运输采取篷布封闭、洒水抑尘方式,减少施工期扬尘。施工期废气排放应满足《施工场地颗粒物排放标准》(DB***/***-***)限值要求。 (二)全面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行雨污分流制。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市政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车辆冲洗水、隧洞冲洗水、渗滤液等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布局和动力机械设备维修养护。规划运输时间、运输路线,减少交通噪声的影响。项目施工期场界噪声等效声级不得超过《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表1限值。 (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应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对固体废物的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和处置应实施全过程控制。落实土石方平衡方案,施工期开挖土石方、隧洞淤泥、沉淀池淤积尾砂用于项目的滩面回填;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处理。 (五)加强项目日常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范,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关注施工过程中尾矿库在地质风险条件下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应急事件。 | 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