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偃师区省道***原级路面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偃师工施招标(***)***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偃政采公开-***-***
二、更正信息
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缺陷责任期两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更正为“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一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2、项目专用条款数据表1.1.4.5“缺陷责任期两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更正为“缺陷责任期(质保期)一年(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
3、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3.2.4通过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中“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5名通过详细评审”更正为“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4、原工程量清单第***章总则中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数量无更正为“1”;按合同条款规定,提供第三者责任险数量无更正为“1”;安全生产费数量无更正为“1”;承包人驻地建设数量无更正为“1”。
5、原工程量清单第***章路基中“破除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更正为“铣刨4cm细粒式沥青混凝土+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铣刨4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单位m3更正为“㎡”
6、原工程量清单第***章路面中“***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更正为“***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6cm中粒式沥青混凝土”更正为“6cm中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1cm厚细粒式沥青混凝土调平层”更正为“1cm厚细粒式改性沥青混凝土调平层”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2、请各投标人登录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系统重新下载最新的“答疑文件”,并以此编制投标文件。
3、本项目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洛阳市偃师区交通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监管部门:洛阳市偃师区交通运输局
监管部门联系人:****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