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年3月***日
项目名称 | 不锈钢件喷砂项目 |
建设地点 | 渌口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洲新区湘绿节能环保产业装备制造园3#厂房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项目概况 | ********现有空置单层标准厂房建设不锈钢件喷砂项目,项目占地面积***.6m2,包括喷砂车间和装配车间,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喷砂车间内新建一间全****南洲新区西创智能制造产业园厂房生产的料仓(包括除尘器、暂存仓、计量称和吨袋解包站的仓体部分,年产***台/年)等不锈钢件进行表面喷砂、防指纹处理,再根据客户需求,利用客户提供的金属零件来料进行人工装配,成品经简易包装后再运回客户单位。 本项目建成后年装配除尘器***台/年、暂存仓***台/年、计量称***台/年、吨袋解包站***台/年(合计含年喷砂不锈钢件***m2/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1.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再进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2.废气 施工期无土建施工,不产生施工扬尘。加强车间通风处理,减少焊接烟尘影响。 3.噪声 使用的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设专人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并负责对现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可以做到噪声达标排放。 4.固废 施工场地清理过程中所收集的固废进行合理处置,****进行统一处置;生活垃圾同园区生活垃圾经环卫部门一同处置。 营运期: 1.严格废水环境管理。项目营运期不产生生产废水,仅产生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再进入南洲新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后依次排入排水渠、渌水、湘江。厂区外排生活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表4三级标准。 2.严格大气环境管理。喷砂工序和防指纹处理工序在全封闭的喷砂房内进行。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经管道收集引入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防指纹处理工序产生的VOCs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二级标准,其中排放速率严格***%执行。无组织厂区内VOCs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表A.1中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3.声环境影响分析:严格噪声环境管理。优化设备选型,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强化基础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噪声达标排放。营运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的3类标准。 4.严格固废环境管理。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实行分类管理。建设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危险废物(废原料包装桶)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贮存,落实“四专”管理(专门危废贮存库,专门识别标志,建立专业档案,实行专人负责)、制度上墙、按要求落实信息联网,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交有资质单位安全转移处置。一般工业固废(废玻璃珠、废产品包装、除尘器收尘、更换的除尘滤袋)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管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执行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渌口分局 **** (公众意见反馈时间:自本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