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三、其他补充事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ZDL[GK]****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胡里山炮台文物本体保护修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7、评标方法和标准技术项评分项1-***修改为“根据投标人针对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技术人员进行评价: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或从业人员上岗证等相关证明的,提供1名得1分,满分3分。技术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应提供自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一个月起算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和有效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不得分。人员不重复得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厦门市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楼***-1单元
联系方式:****-****(转***)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经办
电话:****-****(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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