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使用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审批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黑龙江肇兰新河防洪治理项目使用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审批已由 黑龙江省水利厅 以 招标编号:SLFWG***-*** 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 国家投资***%,省内投资***%,招标人为 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使用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审批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肇兰新河防洪体系包含幸福排干、青肯泡滞洪区和肇兰新河,是为解决安达闭流区而建造的滞洪、排洪工程。肇兰新河为人工开挖的河道,始建于***年,起点自青肯泡滞洪区,止于呼兰河二道河子(入呼兰河),青肯泡承接上游东湖水库和幸福排干的下泄洪水,河道走向基本与滨州铁路平行,肇兰新河是呼兰河的重要支流,流域地跨明水县、青冈县、兰西县、安达市、肇东市和哈尔滨松北区,流域面积***km2。
本次肇兰新河治理方案治理规划范围为肇兰新河干流青肯泡滞洪区至肇兰新河呼兰河回水堤河段,治理河长***.***km,治理工程均为达标建设。肇兰新河堤防的设计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其中右岸城区段堤防和新建隔堤防洪标准为***年一遇,堤防级别为2级;其余堤防均为***年一遇,堤防级别为4级。
2.2建设地点: ****
2.3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次肇兰新河治理方案治理规划范围为肇兰新河干流青肯泡滞洪区至肇兰新河呼兰河回水堤河段,治理河长***.***km,治理工程均为达标建设 。
2.4资金来源: 国家投资***%,省内投资***% 。
2.5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正式批复和全部服务工作完成止,其中,自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天内完成使用林地、草原、自然保护区等建设审批相关报告编制及报批报审,具体节点工期应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并应满足项目报批要求。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的相应规范规程标准和招标人相关要求,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关批复文件。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信誉要求:
3.2.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承诺)
3.2.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结果为准),及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查询结果为准)。(提供承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3月***日***时***分至***年4月2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4月***日***时***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应采用网银转账、电汇或电子保函形式:①采用网银转账、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汇出,汇入与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虚拟子账户。②为切实减轻投标人资金占用负担,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缴纳保证金,电子保函申请流程详见“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采用电子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按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关于进一步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公告规定执行。
6. 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年4月***日9时***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号)。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
9.其他9.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2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 联系方式监督人:黑龙江省水利厅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人:黑龙江省大庆地区防洪工程管理中心
地 址:****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项目负责人:张婧羽、苏锐
电话:****-****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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