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海市发展改革委:
你委与乌海市交通运输局联合报送的《关于复核国道***线海南至平罗县(蒙宁界)段公路工程特许经营方案的请示》(乌海发改基础字〔***〕1号)及有关材料收悉。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出具了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行业意见。我委委托国信****进行了咨询评估,并出具了评估报告。现复核意见如下:
一、国道***线海南至平罗县(蒙宁界)段公路项目特许经营方案基本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推进全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号)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
二、你委和项目实施机构乌海市交通运输局,要严格落实《指导意见》规定及相关配套文件精神,依法依规、稳妥有序推进项目实施。项目实施机构负责特许经营者选择、特许经营协议签订、项目实施监管、合作期满移交接收等项目全生命周期相关工作,避免和减少项目投资及运营风险。
三、请你委督促指导项目实施机构、特许经营者等通过全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信息系统,做好信息填报、信息复核等工作。
此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年3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