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数据发〔***〕1号
汉寿县数据局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汉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
通知
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数据局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广应用“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的通知》(湘数据〔***〕***号)精神,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现就推广“信用+行政审批”应用场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为导向,在全县行政审批领域全面推行“信易批”服务模式,即对信用状况良好的申请人实行“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两种服务模式,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支撑,实现审批提速、监管增效,让守信主体享受更便捷的政务服务,持续擦亮“走进汉寿办事无忧”营商环境品牌。
二、基本原则
1.清单管理,动态调整。围绕企业和个人全生命周期,在省级指导目录基础上扩充事项范围,分批梳理县级事项清单,明确适用范围、材料要件、承诺时限等,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并向社会公示。
2.风险分类,稳步推进。对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人身健康等高风险事项严格把关,原则上不纳入“信易批”范围;对低风险事项积极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受理。
三、重点任务
(一)规范两种服务模式
1.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审批部门以书面(含电子)形式一次性告知受理条件和所需材料,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相关要求并承担不实承诺法律责任后,审批部门不再索要有关材料,直接办理相关事项,后续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进行复核。
2.实行容缺受理的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已具备法律法规明确要求的条件且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但次要条件或部分材料暂缺,在申请人书面承诺按时补齐材料的前提下,可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查环节,待材料补齐后及时出具审批意见、颁发相关证照。
以上模式适用于未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且无信用承诺违约记录的申请人,申请人可自愿选择适用。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申请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实施审批。
(二)落实清单发布配置
在省级目录基础上,征求县直单位意见后形成第一批县级告知承诺和容缺受理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2)。各单位须于3月***日前在省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事项配置,确保线上线下同步实施。
(三)推进事前信用核查
以“信用湖南”平台为依托,深化与省政务服务平台的数据实时共享应用。在行政审批全流程中嵌入信用智能核验模块,申请人无需额外操作,系统即可自动完成信用状况核查,并为守信主体精准匹配、主动提示适用的“信易批”服务模式,实现“信用即便利”的无感体验。
(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审批部门作出决定后,需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至对应监管部门。监管部门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机制,对市场主体的承诺履行情况进行核查,并将检查结果同步反馈至审批部门和“信用湖南”平台,形成“审批-监管-信用”的闭环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信用+行政审批”推广工作,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股室,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县数据局加强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二)加强业务培训。各有关单位要组织“信易批”业务培训,确保一线审批人员熟练掌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的操作流程和信用核查要求,确保服务标准统一、规范有序。
(三)做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务大厅、新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信易批”政策措施和典型案例,引导市场主体增强诚信意识,营造“守信受益、失信受惩”的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
附件1汉寿县县本级实行告知承诺制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1).xlsx
附件2汉寿县县本级实行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1).xlsx
汉寿县数据局汉寿县发展和改革局
(汉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
***年3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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