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宗地编号: | *******GB*** | 宗地总面积: | ***.***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海口市江东新区LK***-***-***地块 |
| 年限: | ***年 | 容积率: | 1.***≤ | 建筑密度(%): | ≤***.*** |
| 绿化率(%): | ***.***≤ | 建筑限高(米): | ≤***.*** | ||
| 主要土地用途: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用途明细: |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 一类工业用地 | ***.*** | ||||
| 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 ***.*** |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 | |
| 起始价: | **** | 加价幅度: | **** | ||
| 备注:1.说明:该宗地批复规划用地性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根据片区产业发展需要及省政府有关文件,我局拟将土地用途确定为工业仓储用地(9:1)。依据文件为省政府《关于支持产业项目规划发展和用地保障的意见》(琼府〔***〕***号)第一条第(四)项:“对工业用地、仓储用地的拆分合并以及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绿地率、建筑密度等规划条件的地块,如容积率不大于2.0、高度不超过***米的,可不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调整报批”。该地块具体建设规划要求按照江东新区相关规划及海江东局函〔***〕***号文执行。 2.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拍卖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手册可从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nr/portal/index查看和打印。 3..本次交易活动采取“全线上”流程网上交易,即交易项目登记、信息发布、竞买申请、资格审核、拍卖竞价环节都在网上交易系统进行。 |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一)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注: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竞买)。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具有下列行为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不得申请竞买: 1、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的。 2、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拖欠土地出让金、违约金、利息等行为的。 (二)********进行开发建设的,********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不含***%),****与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 至****到 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nr/portal/index) 获取 拍卖出让 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 至 **** 到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nr/portal/index)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 ***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时***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在**** ***时***分在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nr/portal/index) 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拍卖成交后,土地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作为出让地块的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金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约定支付,定金为成交价的***%。 根据***年9月***日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印发的《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该地块可采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土地竞买保证金。 (二)根据扩权强区工作指导意见,竞买人竞得土地后,应当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5个工作日内由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组织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出让人为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市资规局《关于更换委托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的通知》(海资规办〔***〕***号)加盖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审批服务专用章(江东新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还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日内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该协议书作为土地出让合同的补充条件),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三)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等七部门《关于严格执行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通知》(琼自然资规〔***〕8号),如竞得人未按上述约定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则视为竞得人违约并自愿放弃竞得资格和竞买保证金。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用于跨境电商配套产业基地项目。 (五)按现状交地,交付土地时该宗地的土地条件与出让公告中所公示的出让宗地概况一致 。 (六)土地竞得人在土地成交之日起***日内,按照《海口市江东新区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建议》完成地块四周围挡工作。在竞得地块范围内采挖出的砂石资源属于国有资产,除直接用于地块项目工程自身建设(回填)外,剩余砂石资源应交由政府处置。 (七)本宗地建设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实施,具体按照海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琼府办函〔***〕***号)有关规定及市住建局具体要求执行。同时,该宗地拟建项目应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要求实行绿色低碳建设,具体生态低碳指标详见该宗地产业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所附的“海口江东新区地块生态低碳指标”和“设计导则”。 (八)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按照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规划和审批部门要求完成建筑方案初稿编制送审。 (九)该宗地的准入协议要求如下: 1.项目达产时,本宗土地在约定达产时间内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包含房地产、设备的所有投资总额,不含有关税费)不低于 ****人民币,其中①工业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 *** 万元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亩);②仓储用地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项目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亩); 2.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的纳税总额[ 本协议约定的纳税额度,指乙方在税务机关入库统计的所有税金之和,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不低于 ****人民币,①工业用地的纳税总额不低于 ***.5 万元人民币(年亩产税收不低于****);②仓储用地的纳税总额不低于****人民币(年亩产税收不低于****); 3.项目达产之日起,五年累计产值/营收不低于6.6 亿元人民币,①工业用地的累计产值/营收不低于 6.3 亿元人民币(年亩产值不低于 ****);②仓储用地的累计产值/营收不低于****人民币(年亩产值不低于 ****); 4.本宗地建设项目应按《海南省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方法的通知》(琼府〔***〕9号)第十五条建设标准厂房;建成后,计容面积自持不得低于 ***% ,乙方本宗土地及地上建筑物在土地使用年期内达到相关规定的转让条件时,未经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书面确认不得进行转让,经同意转让的,本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本宗地约定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可销售,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自持。 以上控制指标按规定列入《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于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其他具体要求详见准入协议。另,土地竞得人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合同》的同时须与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签订《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土地使用权未达到法定转让条件的,土地****股权结构未经海口市人民政府同意不得发生变动。 (十一)土地竞得人应于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个月内取得施工许可证并开工,开工后***个月内提交竣工验收材料,自竣工之日起6个月内达产。涉及土地闲置问题应按照《海南自由贸易港闲置土地处置若干规定》有关规定执行。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设计施工问题,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十二)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十三)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联系地址:**** 联系 人:钟女士、陈女士、韩女士 联系电话:(****)****、****开户单位: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nr/portal/index)开户银行: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nr/portal/index)开户账号:详见海南省自然资源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s://lr.****:***/hnr/portal/ind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