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年崔冲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澄清公告(二)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岳西县***年崔冲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项目编号:H4GC***A***G***)招标文件内容作如下澄清:
一、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前附表3.1.4条款”澄清为:
3.1.4 |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注册建造师 | 评标委员会登录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s://jzsc.****)进行实时查询,并结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号)和安徽省住建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市函〔***〕***号),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数量进行核查(如投标人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均应满足): (1)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少于***人;(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人; (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叁级资质企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8人。 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注册建造师条件不满足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不参与打分。 |
二、工程量清单内 1.4河沟道治理中,1.4.1至1.4.***明确归类为工程措施,原清单名称后均增加工程措施。上述内容归属于“工程措施”范畴,清单内其余内容维持不变,工程量清单、控制价、AHAQSLZB格式文件等均以本次上传的文件为准。
以上澄清公告内容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澄清公告内容与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存在描述不一致,以澄清公告内容为准。
招标人:岳西县水务局、岳西县重点水利工程建设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A区***幢***-***室
联系人:****
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