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环保炭项目进行的公示发布时间:**** 文章来源:琼海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环保炭项目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传真:****通讯地址:****邮编:***传真:通讯地址:****:项目名称:****环保炭项目建设单位:****'建设地点:****环评单位:****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位于海南省琼海市石壁镇石壁村委会儒课园村,租用现有闲置厂房用作生产,总用地面积为***.***m2,建设一条环保炭(机制炭)生产线,年产环保炭(机制炭)***吨。拟建投料筛分系统1套、干燥系统1套(气流烘干机)、成型系统1套(成型机)、炭化系统1套(共***个炭化炉),原料暂存区、成品堆放区以及相关的环保措施。主要环境影响结论:1.大气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投料筛分、落料冷却、成型粉尘,设置集气罩收集,通过管道引至1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过***m排气筒(DA***)有组织达标排放;热风炉燃烧废气,在热风炉燃烧室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后,燃烧尾气与烘干烟尘、炭化炉产生的炭黑粉尘,共同经过一套“布袋除尘器+湿式双碱法脱硫”处理后,经过***m排气筒(DA***)有组织排放。本项目原料装卸粉尘、成型制棒物料运输粉尘、炭化成品运输及分装粉尘,设置厂房封闭,洒水降尘;废气污染物中少量未收集到的粉尘通过重力沉降、封闭车间、洒水降尘等措施,减小无组织扩散;炭化异味仅在炭化炉开盖出料时散发,通过封闭车间、阶段喷洒除臭剂等方式,减小无组织扩散。在严格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各类废气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废气治理措施为排污技术规范的可行技术。 因此,项目在严格落实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保护目标影响较小。2.水环境影响结论 项目生活污水依托现有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抽运用作农肥,不外排;抑尘废水及产品冷却废水自然蒸发,冷凝装置冷却水循环使用,脱硫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生产废水不外排。项目原料区位于封闭厂房内,而且地面进行硬化处理,禁止露天堆放,无淋溶水的产生;厂区四周建设截流沟,将初期雨水引流收集至项目地势较低的西南侧雨水收集池处理后回用于厂区洒水降尘,避免造成周边地表水体的污染。综上,本项目的废水处理设施可行。因此,项目营运期所产生的废水均能得到有效收集处置,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3.声环境影响结论 本项目通过采取厂房/车间隔音;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加装设备基底减振垫片;在设备连接口处采用软连接等降噪措施,经距离衰减、建筑物阻挡后,经预测,项目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中2类标准。因此,项目产生的噪声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弃物影响结论 员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在垃圾桶中,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废:原料筛分杂质,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包装废弃物:定期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合格产品,收集外售综合利用;废气处理措施收集粉尘,外售用作农肥;木焦油、木醋液:专用容器收集,定期外售;脱硫石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危废废物: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危废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理处置,对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符合性:(1)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为使用木锯末、秸秆锯末等农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环保炭(机制炭)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一、农林牧渔业***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为国家鼓励类产业。同时,本项目拟设置专业炭化炉设备进行炭化生产,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第三类淘汰类”中“一、落后生产工艺设备4、以木材、伐根为主要原料的土法木炭生产”,因此,本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不属于淘汰类。综上,本项目的建设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是相符的。 (2)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版)》相符性分析 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版)》,本项目未列入禁止准入条目。本项目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年版)》要求。 (3)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相符性分析 本项目属于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行业及工业炉窑行业,根据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年第***号令《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年版)》中相关规定,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所以项目建设与海南省产业政策相符。选址合理性:本项目位于海南省琼海市石壁镇石壁村委会儒课园村,本项目为使用木锯末、秸秆锯末等农村废弃资源综合利用生产环保炭(机制炭),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一、农林牧渔业***可再生资源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能源化利用)”,属于乡村产业,为国家鼓励类产业,项目选址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外的乡村发展区,符合用地规划要求。项目周边环境主要为废旧空置厂房、橡胶林及槟榔林、西北侧***米的椰丛水库,东南侧距离项目***m的空置厂房,西侧距离项目***m的石壁椰丛槟榔厂,西侧距离项目***m的石壁椰丛木材厂,东北侧距离项目***m的空置厂房,西北侧距离项目***m****。结合自身生产条件与周边企业生产条件需求考虑,项目环保炭(机制炭)的生产对外环境要求不高;西侧距离项目最近的***m的石壁椰丛槟榔厂及西侧距离项目***m的石壁椰丛木材厂,主要是煮果杀青烘干及木材切割烘干等生产工艺,对外环境要求不高。因此,本项目选址考虑制约因素主要为:①项目周边不存在对自身具有较大影响的其他污染企业,不存在易受污染影响较大的其他企业。故受外界影响制约因素较小。②项目厂区周边***m范围不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和***米范围无大气环境保护目标,但项目建设对外界环境影响有一定制约因素。需采取合理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最大程度减小对周边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③项目所在地区常年主导风向多为东南风,周边无居民点,风向影响制约因素较小。综上所述,项目周边不存在具有较大相互影响的企业,制约因素较小。项目产生的废水、废气、固废和噪声等在采用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本项目的建设与周边环境保护目标无明显制约关系。项目的实施可增加周边农民收入,与周边环境协调性较好,选址可行。清洁生产水平:无排污达标和排污总量控制可行性0:根据本次项目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核算,需申请总控制指标NOX:0.***t/a。具体指标应以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核定的总量控制指标为准。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可行性:无环境质量与环境功能区:(一)大气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所在区域SO2、NO2、PM***、PM2.5、CO、O3六项污染物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过渡阶段浓度限值二级标准要求。综上,项目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 (二)声环境质量现状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要求,厂界外周边***米范围内存在声环境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应监测保护目标声环境质量现状并评价达标情况。本项目厂界外周边***m范围内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无需进行声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 (三)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 项目西北侧约***m处为椰丛水库,建设单位****于***年2月***日至***日对椰丛水库现状水质进行了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该椰丛水库水质监测因子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Ⅳ类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良好。环境风险控制:①严格落实危废间地面硬化防渗措施; ②油类风险单元设置围堰/截流沟,可在事故情况下收集泄漏的废油;炭化车间设置喷雾装置,降低车间内空气粉尘浓度; ③厂区和车间设置沙袋拦截事故废水,引流至厂区地势较低(西南侧)收集后,事故结束后及时抽运处理; ④厂区设置报警按钮,同时与相关责任人的手机端互联。出现事故情况及时报告,并采取相关应急措施; ⑤与周边企业和当地环保局建立联动机制,当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向当地环保局上报,及时疏散厂区员工及周围群众; ⑥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常用应急处理设备和保障物资。公众参与意见: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