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北方清洁取暖节能改造项目(三期)
二、首次公告发布时间:****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 7.1.1 定标方式 变更为: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有排序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2.原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中2.2.4 企业综合信用评分标准变更为:依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宁夏建筑市场信用评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宁建(建)发(***)***号),自****起,全区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园林绿化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暂停使用信用分值,故在本项目评审过程中,各投标单位的企业信用分均按0分录入,此项得分均为0分。
四、其它内容不变!
注:各投标人在开标前应随时关注宁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本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变更公告或澄清、补疑等从而导致投标失败的,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固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代理机构:****
地址:****
联系人: ****
电话:****
监督部门:固原市建筑管理站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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