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本年****或组织,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可提供银行出具***年内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 年***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 ***时***分到**** ***时***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若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应先在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可下载供应商操作手册并按操作步骤获取采购文件。平台联系技术支持联系方式详见中心采购平台(https://****)首页右侧“联系我们”,可获取联系电话及“通采”公众号二维码。
4.4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包次,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通用技术集团中心采购平台https://****/为本项目购买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属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