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D***--***-*** | 分类: | 稳岗就业 | ||
| 发文机关: | 县人社局 | 发文日期: | **** ***:***:*** | ||
| 标题: | 万安县就业创业政策——就业政策篇 | 有效性: | 有效 |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公开时限: | 常年公开 | 公开范围: | 面向全社会 |
?一、就业登记
办理主体:法定劳动年龄的就业人员
办理电话:****-****
办理流程:
线上:1.到支付宝搜索赣服通,点击赣服通小程序,找到人社专区→热门服务→更多服务→就业登记→选择业务申报地(选万安县)→完善带红信息(选择要登记的就业类别)并提交保存。
线下: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办理。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办理主体: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范围包括我省行政区域内登记失业人员中零就业家庭成员、符合相关条件的残疾人员、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脱贫劳动力、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专业退捕渔民、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人员、省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等
办理电话:****-****
办理流程:在劳动年龄内有一定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且符合认定范围的人员,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乡镇人社岗窗口现场办理,也可在支付宝中进入赣服通,到“部门专区”点击“人社专区”进行办理,上传相关证明和公示材料进行办理。申请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相关人员类别身份证明材料。申请人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同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申报信息进行跨部门大数据比对核查。
政策内容:对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按《江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补贴等就业援助政策。对有创业意愿的就业困难人员,加强创业培训和创业指导,鼓励入驻创业孵化基地,按《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给予创业担保贷款扶持等。未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人员,自***年6月1日起,不得享受相应的就业援助政策(脱贫劳动力及未消除风险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交通补贴、吸纳城乡脱贫劳动力就业补贴可不用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如要享受其他就业援助政策则必须进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三、失业登记
办理主体:法定劳动年龄的失业人员
办理电话:****-****
办理流程:
线上:没有交任何保险申请失业操作如下:1.到支付宝搜索赣服通小程序,进入赣服通小程序,找到人社专区→找到失业登记→选择业务申报地(选万安县)→完善业务信息(带红的必填)并提交保存。
线下: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就业窗口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