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黎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平县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一码):******* | 宗地总面积:***.***平方米 | 宗地坐落:黎平县德凤街道民胜社区湖畔一号对面 | 出让年限:***年 | |
| 容积率:1.0<> | 建筑密度(%):建筑密度≤***.0 | 绿化率(%):***.0≤绿化率 | 建筑限高(米):建筑限高≤***.0 | |
| 主要用途: | 土地用途明细 | 用途名称 | 面积 | 土地级别 |
| 零售商业用地 | ***.***平方米 | 十五级 |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 | ***.***平方米 | 十五级 | ||
| 区位:主城区 | 投资强度(万元/公顷): | 估价报告备案号:****BA*** | 保证金:**** | |
| 起始价:**** | 加价幅度:**** | 挂牌时间:*******时***分 至 *******时***分 | ||
| 现状土地条件: | ||||
| 备注:规划用途:居住兼商业用地。出让年限:居住***年,商业***年。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方式为:允许联合申请(申请人其他条件(1.个人不能参与竞买住宅用地。 2.国有企业参与该宗地竞买,应具备房地产开发资质,并提供所属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参与竞买的意见。))。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至 **** 到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 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至****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时***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时***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号地块:*******时***分至*******时***分;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宗地出让后竞得人需配建幼儿园一所,用地面积***.***平方米(8.7亩),由该宗地竞得人按照《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黔东南州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贵州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标准进行建设,建成验收后移交县教育局进行管理使用。 2.本次挂牌出让起始价已扣除场地平整费用,挂牌成交后场地平整工程须由竞得人自行负责落实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4栋裙楼
联 系 人:王海清、姜锦灿
联系电话:****-****、****
开户单位: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黔东南分行
银行帐号:0********7
黎平县自然资源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