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采购(第二次)更正公告撰写单位:**** 发布时间:****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机关食堂采购首次公告日期:****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更正内容:采购文件变更,详见采购文件。更正日期:*******时***分三、其他补充事宜1、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系统操作问题请拨打平台运维服务电话(***-***-***)进行咨询。 2、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U 盘或光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由于供应商自身原因未按规定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可以登录辽宁政府采购网并成功进入账号的电脑以及CA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总价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开标时,授权委托人须将密封好的电子备份文件递交到开标现场。 4、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6、本项目采购公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http:www.****)”、“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cn)”发布。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名称:辽宁葫芦岛杨家杖子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地址:****联系方式:****-****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地址:****-***号楼C联系方式:****-****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电话:****附件: